
白天休息,亥时出发,那时已是夜晚,应该容易些吧,至少,逃走会容易些;这是很平民的想法,所以,不敢招惹lds132又想通过此地带的人,那时候一定会有很多;和平民一起通过沙漠,到底是福还是祸。我想。
斗转星移。
和这么多人一起走到这里,意料之中,意料之外。意料之中,是有这么多人一起;意料之外,是我们已经接近木门,还没有发现任何危险。
鲜血迸射!
后方的easi被第一个击杀。lds132率队出现,大队人马。我方阵型开始骚动,乱枪响起。
后方无法抵抗,必须强走木门,注意埋伏,这是我的判断。
有敌人。我MP5起处,敌人埋伏的zeratul刚露面就应声倒地。拐个弯,就会转上大道,我让过身后的人,让他们先走,我准备截击后面lds132率领的人马,以赢得一点撤离的时间。
手雷爆炸,跑在最前方的gamecnc和asp像木头一样的倒下去。大道敌人再现,为首一人,头戴礼帽,身穿风衣,半蒙着脸,手拎MP5,身形潇洒,看起来颇有小帅。
被夹击,糟糕。慌乱的众人不知所措,向右侧的一个大坑逃去。这个时候不能躲避,打出去,或有一线生机,否则,一旦身后的lds132赶到,将再无逃生机会。
我被疯了的人群卷进了大坑。这个大坑,只有小帅方向一个出口。我回头看了看,一批人躲在一个箱子后面索索发抖,拿不稳手中的刀枪,我想起了瓮中之鳖。我叹了口气,这群人,刚才在路上,吹的比谁都高,枪声刚响,就像没头的苍蝇。我知道他们害怕,但害怕与事无补。他们也不知道狭路相逢勇者胜的道理。狗急了还可以跳墙,他们却连墙都不敢跳。
我换上了MP5弹夹。我要活下去,我还有自己要做的事情没有做完,我不想死在这里。何况,就算死,我宁愿死在lds132和那个小帅的枪下,不愿意窝窝囊囊死在大坑里。走,强攻破围。我投出了烟雾弹,接着,我掷出了手雷。我把手雷扔得很近,我是要尽量炸伤更多的人,我不是要炸死某个人,伤的人越多,我冲出去的可能性更大,冲出去,冲过大道。
我***了bella,射杀了fgsfeh,击毙了kf,格杀了ymenu...。混战,我记不住到底都杀了谁,我不知道身上的血是自己的,还是敌人的。前面,就是出路,我听到了身后MP5枪弹上镗的声音。我的USP已经打光,我的MP5已经没有子弹,怎么办?转身,我掏在手上的,是闪光弹,我要以我的身法和闪光弹硬抗MP5和身后的追兵。只要我能躲过MP5的枪弹,我就会用闪光弹阻住追兵,给我争取几秒钟的时间,几秒钟,足够我冲出大道,即使我被自己的闪光弹击中,我也能凭记忆冲出去。